通知公告

安阳市岷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15万吨废旧蓄电池综合回收利用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时间:2018-07-24 浏览:544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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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豫环文[2014]79号)的有关规定,现于2018年7月23日对安阳市岷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15万吨废旧蓄电池综合回收利用建设项目开展验收工作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通过张贴公告、公共媒体告知的形式征求当地公众的意见。项目建设情况如下: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性质为新建项目,生产工艺流程为:废铅蓄电池→废酸分离→破碎→水力分选→色选→成品;建设地点位于安阳市产业集聚区内,现有工程北电解车间西侧,马头涧乡水涧村东 1000m处。

河南江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编制完成《安阳市岷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15万吨废旧蓄电池综合回收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7年9月4日取得安阳市龙安区环境保护局批复(龙环建书[2017]08号),该项目于2017年9月10日开工建设,2018年3月22日建设完成,2018年6月1日投入试运行,试生产期间,生产及环保设施运行基本正常。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

(2)污染防治措施

大气环境: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口厂区破碎分选废气喷淋塔出口,废电池贮存区废气喷淋塔出口,破碎分选车间废气喷淋塔出口和总排气筒颗粒物、Pb、硫酸雾外排浓度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无组织排放的硫酸雾、铅及其化合物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限值(硫酸雾≤0.3mg/m3,铅及其化合物≤0.006mg/m3。)

水环境:破碎分选废水、塑料分选废水、车间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和酸雾净化废水进入中和池中和后回用于破碎分选工序,定期排入污酸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厂区洗车烟化炉冲渣和制酸工序。

声环境:验收监测期间,安阳市岷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15万吨废旧蓄电池综合回收利用建设项目东、南、西、北厂界环境噪声测定值均未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声功能区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固废主要是破碎分选时分选出来的废隔板,主要成分是隔板纸和玻璃纤维,含微量 Pb,属危险废物,送有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工人使用的废劳保用品,含有Pb,属危险废物,经查阅环境保护部部令39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混入生活垃圾,全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为了维护公众自身环境利益,并为管理部门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特征求您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1394952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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