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山环能高科股份公司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方名称:岷山环能高科股份公司。招标方地址: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太行路与龙康大道交叉口西200米路北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邮件招标,请将相关资料发至邮箱:msjtzbbcgb@126.com
3.投标截止时间: 7月27日中午12:00
4.开标时间: 7月27日下午3:00
5.注意事项:投标发送邮件时,邮件主题请备注公司简称+煤投标
1.名称: 精煤
2.数量: 精煤3000吨/2023.8月上旬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国一般纳税人资格,是标的类产品的专业生产商或贸易商(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煤炭”资质,且没有被招标方暂停标的物投标资格的处罚。
2.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缴纳投标保证金 拾 万元,若未中标,该投标保证金根据客户需求在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5日内予以退还;若中标,则投标保证金双方均应认可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须补交)。
3.招标保证金支付账户:
账户名称:岷山环能高科股份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4910 0000 1012 0100 1215 63
报价低者中标,原则上要求精煤、粒煤为同一家投标人中标。
1、投标数量一律为精煤3000湿吨/月,本次为2023、8月上旬的数量,不允许其他数量的投标,否则无效。投标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天内具备送货条件,按招标方通知,均匀送货,招标方会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采购招标,投标方中标后在供货期间必须并保证招标方货仓70%以上库存。如因为中标方未及时供货影响招标方生产扣除全部保证金,如因为中标方供货质量问题扣除保证金1万元/次。
2、报价要求:此次招标价格均为送到招标方仓库,价格含 13% 增值税,报价精确到元。
3、投标人开标后撤出投标或者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等违规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责任,并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予以相应赔偿。
4、严禁供应商转让中标指标。所有中标单位禁止找其他参标单位代发,一经发现将终止合同并取消中标单位和代发单位的参标资格。
1、投标书
2、精煤供销合同
招标办电话:0372-2727086
岷山环能廉洁投诉电话:0372-2727029 15203932199
附件一:
附件二:
1、精煤固定碳不低于78%,每低1%扣30元/干吨。
2、精煤低位发热量平均低于6500卡时,每低100卡扣35元/干吨;
3、挥发份:煤挥发分、灰份按合同第二项规格标准每超出1%扣除30元/干吨(分项计算以此累加)
4、煤矸大于0.7%时,根据现场验收实际情况进行扣减。
5、根据合同第二项约定含硫量,每高0.01%扣4元/干吨;
6、根绝合同第二项约定水分保留比例执行,超出部分按实际百分比进行扣除;
7、可磨系数应当大于45,每低一个点扣30元/干吨。
8、以上各项指标按照周加权平均结果结算。
9、不得含有煤泥铁销木质等杂质,否则视实际情况,给予一定处罚。